2018年浙江湖州长兴县属事业单位招聘30人公告(2)
六、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采用10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再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笔试成绩相等,另加现场复试。
长兴县广播电视台全媒体记者岗位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笔试成绩相等,另加现场复试。
七、体检、考察、聘用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cxhrss.gov.cn)向社会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cxhrss.gov.cn)公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该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关注。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长兴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科或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九、政策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时间)
组织部干部一科:0572-6022076;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2-6025574。
招聘岗位信息敬请咨询招聘单位或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