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省合肥市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28人公告(2)
四、聘用手续及待遇
(一)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统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手续。
(二)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聘用人员按照管委会新录用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三)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工作关系,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前,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工作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其它
(一)笔试费用45元/每科(共90元/人),面试费用80元/人。
(二)咨询电话:0551-82367220(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0551-82363163(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0551-82363025(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建发局)
0551-82363167(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招商局)
0551-82316817(安徽巢湖经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551-82811087(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1-82364483(安徽巢湖经开区经贸发展局)
0551-82365110(安徽巢湖经开区政法办)
0551-82369244(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环保局)
0551-62615147(网上报名技术支持)
(三)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ahchjkq.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