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系统选聘优秀教师9名公告
导读:2018年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系统选聘优秀教师9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9月17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为进一步提升深圳市龙华区教育领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实现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优化区教育人才队伍,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选聘人员须为本科以上学历,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计算截止时间:2018年9月13日,即1972年9月13日之后出生),在满足选聘岗位所列条件之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报考7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选聘岗位情况见附件),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
②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
(二)报考10、12、13级专业技术岗位的,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
②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省级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③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
④深圳市(区)年度教师、深圳市(区)十佳青年教师(标兵)、深圳市(区)(十佳)师德标兵、深圳市优秀班主任、深圳市优秀教师、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深圳市中小学教师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获得者。获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
⑤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博士学位。
(三)其他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选聘条件的。
二、选聘计划表
参见附件1。
三、有关要求
(一)选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13年9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限制报考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考人员向各学校报名(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需填写一式两份,一份由报名者在资格审查时上交教育局,另一份由招考学校留存,审查合格的进入考试。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9月17日
2.报名地点及联络人在附件3。
3.报名方式为电话报名。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