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四川乐山市犍为县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30人)
导读:2018下半年四川乐山市犍为县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人,报名时间:2018年9月21日(星期五)9:00-12:00;地点:成都市小南街99号(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二楼)。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ianwei.gov.cn/)公示,公示期为7日。监督举报电话:0833-4221259(犍为县纪委);0833-4251335(犍为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833-4251503(犍为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根据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社会局《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的规定,现就2018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符合《乐山市犍为县2018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中所需资格条件的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中:应聘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一览表》中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分别相符;
(4)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