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陕西富平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公告(28人)
导读:2018陕西富平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28人,报名时间:2018年9 月 26 — 27 日(早8:00—12:00,下午14:00时—18:00时),报名地点:富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计划生育服务站六楼会议室),联系电话:人社局:0913—8210822,卫计局:0913—8212675。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关于印发<渭南市2018年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渭卫发[2018]27号)及《关于同意调整部分县市区2018年度县级县以下医疗机构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计划的批复》(渭卫发[2018]122号)相关规定,富平县2018年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计划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28名(招聘单位及岗位计划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自愿到我县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3、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业务能力。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服务期限
定向招聘人员须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服务协议书的要求,在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连续工作5年以上(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二)待遇
(1)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纳入县级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
(2)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五年,发放安家费,总计三万元(聘期内每年发放6000元),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3)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在山区县、贫困县工作的浮动两级薪级工资;
(4)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
(5)在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工作期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
三、招聘程序
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及医学本科生定向招聘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岗位调剂及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