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三门峡湖滨区纪委监委选调派驻考试公告(35人)(3)
(七)公示
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派驻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综合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通过湖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湖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走近湖滨、清风湖滨等平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试用
对公示期间没有问题反映或经调查核实后不影响选调的,进入试用,期限为六个月,试用期间的人事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
调入
试用期满后,对其进行考察考核,结果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同时统一划转编制。结果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五、组织领导
此次选调在区委的领导下进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分工,各负其责,认真实施。
本次公告由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中共三门峡市湖滨区纪委
三门峡市湖滨区监委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