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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西河池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20人)

2018-09-20 10:40  |  河池人才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广西河池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0名,报名时间:本次招聘集中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至9月3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报名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东路32号(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联系电话:0778-2116006。考试内容:主要考查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方面的知识。电话:0778—2116006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自治区公安厅有关工作指导意见及《河池市公安局2018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报河池市人社局同意,河池市公安局联合河池市监察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数量、岗位类别及职责

  本次招聘辅警人员120名(女性30名),其中市公安局30名(女性7名),金城江分局60名(女性16名),宜州分局30名(女性7名),均为勤务类辅警,聘用后安排在市监察委留置对象看护岗位。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办理编制手续。

  岗位职责:履行警务辅助工作和留置对象看护工作双重职责。在市公安局领导管理下,开展训练、执勤、巡逻、应急处突和备勤等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的警务化管理。执行留置场所留置对象看护任务时,在市监察委的领导和管理下,执行留置对象看护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安排;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8年10月1日至2000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男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厘米。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留置对象看护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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