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常州市城市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人公告(2)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监督。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七、招聘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1000301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2989
八、本简章由常州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