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法警招聘公告(20人)(3)
3.因工作需要,体检缺项者不予延长体检期,并视为自动放弃。未到场体检人员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缺额按该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递补一次。
(六)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初试、面试复试、体检等工作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昌人才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统一实行劳务派遣。
(七)培训
对聘用人员试用期内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岗前培训。具体培训计划由南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组织实施。
三、待遇
1.试用期二个月,工资2240元/月;
2.试用期满人均年收入5万元(含社会保险个人及单位应缴部分);
3.提供制式服装、工作餐。
四、联系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791- 86691206
本公告由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南昌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