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西安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18名公告(2)
(三)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1.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方可进行缴费,通过资格初审但未缴费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按规定交纳考务费每人50元(依据陕价费调发〔2001〕89号)。
2.缴费时间: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20日,9:00至17:00。
3.通过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持打印好的《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应聘人员个人信息表》,到西安职业技术学院进行现场缴费。
4.缴费地点:西安职业技术学院(西安市雁塔区鱼斗路251号)
5.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缴费确认)之比不能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该招聘岗位予以取消或削减。
6.下载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可于2018年 10月24日9:00至10月26日17:00登陆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予以备份并妥善保存。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方式
公布的所有岗位均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确定招聘人员。
(二)考试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由学院人事处通过西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三)有关考试的说明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2)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资格面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面审。
(3)参加资格面审人员名单在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具体时间及事项请关注官网查询。
2.资格面审
进入资格面审的应聘人员按照西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的关于资格面审的通知,持岗位所需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面对面资格面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面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对资格面审不合格及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可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资格面审通过的人员,最终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在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3.面试
(1)组织实施:面试由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考核小组根据岗位特点和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考核小组确定后在西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3)面试内容和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品德、心理素质、专业知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一般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4)面试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若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再进入下一环节,予以淘汰。
(5)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再并列的,加试专业技能测试。
(6)成绩公布: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根据招聘岗位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在学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公开招聘工作考核小组进行考察,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岗位招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西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二)聘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学院按规定报上级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有关要求
(一)对扰乱招聘秩序或者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并上报上级人事管理部门。
(二)招聘中如遇问题,请拨打人事处联系电话:人事科 029-88519052.
(三)公开招聘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规定,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者,要追究相应责任。学院纪检部门对公开招聘全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电话(纪委办公室):029-8851916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