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黔南州荔波县招聘村级干部助理公告(83人)
导读:2018贵州黔南州荔波县招聘村级干部助理83人,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日—10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笔试时间为2018年10月20日。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54-3612688(荔波县委组织部党建二科),0854-3615613(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管理科)。
为进一步充实村级干部队伍力量,助力脱贫攻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干部助理。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黔南州荔波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干部助理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考试的组织形式
招聘工作在“荔波县村级干部助理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村干助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荔波县委组织部、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荔波县2018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干部助理83人,具体招聘职位详见《荔波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干部助理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志于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能全职从事农村基层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0年9月2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25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处于影响期内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