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三季度重庆长寿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医疗岗公告(87人)(8)
十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五、其他事项
1.因工作需要,本次长寿区商贸物流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和长寿区城市开发管理服务中心招聘的工作人员全部先借用到长寿区城市拆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2.招聘条件、考察、公示、聘用等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和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科(023)40661621。
3.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有关问题,请咨询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023)40469077、40892765、40256933。
4.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5.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长寿区政府门户网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6.请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方式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2018第三季度长寿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