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0
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8下半年河北省邢台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公告

2018下半年河北省邢台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公告

2018-09-26 13:50  |  邢台市教育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网报时间 10月9日-10月15日
推荐课程
2019年教师招聘《教育综合知识》金榜刷题班(不含回放及图书)
备考交流QQ群 点击加群:550941830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师[2013]9号)和《河北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冀教资函[2018]11号)要求,2018年下半年邢台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10月9日开始,12月20日结束,特公告如下:

  一、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范围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邢台市户籍。

  (2)持有邢台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3)人事档案关系在邢台市。

  2.本省高校全日制在读专接本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或本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本省高校其他在读学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方可认定,不在本次认定范围内。

  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1.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具体院校详见附件1),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2.考试条件

  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或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自行下载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4.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要求及《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可登陆http://jszg.hee.gov.cn/查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因其他原因不能完成体检结论为不合格。

  5.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时间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时间

  10月9日-10月15日,网站开放时间为每天的7:00—24:00。

  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请点击 入口报名。选择其他入口报名无效,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时,“认定机构”一律选择邢台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按系统提示的相关说明选择即可,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上申请注册报名;体检时间为:10月10日--11月9日;各县市区教育局现场确认时间:11月12日--16日,申请人请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错过时间不再补确认;11月19日--23日各确认点向市教育局提交所有申请人的申请材料。

  12  共2页
标签: 河北教师资格证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