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35人公告
导读:2018年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35人公告已经发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2018年10月17日,其他非“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 2018年10月26日,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增人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保德县政府网、保德电视台、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发布。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名额
本次拟为差额事业单位保德县人民医院招聘10名、保德县中医院招聘5名;拟为全额事业单位保德县腰庄乡卫生院招聘2名、保德县林遮峪乡卫生院招聘1名、保德县南河沟乡卫生院招聘3名、保德中学招聘12名、保德县职业中学招聘5名。招聘的具体岗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保德县2018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要求
1、年龄要求:保德中学教师岗位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0年10月1日至1988年10月1日期间出生);其他岗位年龄要求均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0年10月1日至1983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2、户籍要求:2018年10月1日前的保德县现籍。因上学原因,毕业未迁回保德户籍的,需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服务所在地,视为户籍所在地。
3、学历、专业要求:详见《保德县2018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征集地为保德县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特岗农技人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岗位到2018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晋办发[2017]62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
5、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具体资格条件等详见《保德县2018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聘用到事业单位试用期不满的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保德县在编在册公务员、事业人员不得报考。
现在校就读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予聘用。
以上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