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2人)(4)
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经考试、面试考察和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人员,由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工监督室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在指挥中心、交通警察大队、巡逻特警大队、派出所等内设警种部门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二)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与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用工,合同期内由公安分局负责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相关的社会保险。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勤务辅警每月外加伙食补贴。
(三)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计发正式工资。正式工资由基本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绩效考核工资、执勤岗位津贴、加班补贴、职务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等构成,每1至2年根据相关规定经过考核合格后对级别工资、工龄工资等实行动态调整。
八、本公告由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九、报名联系单位及电话: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工监督室 电话:3195895
监督电话:中共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纪委(监察室) 电话:3195883
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