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公路管理站招聘10人公告(2)
六、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统一办理录用手续。
七、聘用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逾期不能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灌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0323917。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公路管理站负责解释。
1.灌云县公路管理站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
2.灌云县公路管理站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