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宜春市靖安县县直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10人)(3)
⑥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张(附电子版照片);
⑦荣誉证书及其他能证明本人能力、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⑧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现场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经办人需签字,否则视为无效。网上报名人员提供所有附件材料的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相关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选调工作中,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选调资格。如选调名额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对选调名额原则上予以调减。
(三)组织考试
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各占50%。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1.笔试。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2.面试。根据选调名额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靖安县人民政府网、白云深处党旗红、靖安发布等媒体上予以公布。
(四)体检、考察及确定人选
1.组织体检。
①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
②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靖安县人民政府网、白云深处党旗红、靖安发布等媒体公布。
③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标准和要求,统一组织体检。
④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组织考察。
①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具体表现,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岗位匹配性。
③考察过程中,将认真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对档案存在恶意涂改、造假等情形的,立即中止考察程序。
④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进行体检和考察,考察合格者列为拟选调对象。
3.确定人选。综合考试、考察情况,靖安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并报靖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1.公示。经靖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拟选调人选在靖安县人民政府网、白云深处党旗红、靖安发布等媒体进行公示。
2.调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靖安县委组织部、靖安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组织部:4652327,人社局:4650850
附件:
中共靖安县委组织部 靖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