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60人公告(2)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100分。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五)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2÷1.2×60% + 面试成绩×40%
(六)体检、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同一职位代码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顺序高低排序)。体检时间、地点另定。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凡因弄虚作假或与报名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分职位(以代码区分)根据考试成绩(按确定体检人员规则)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七)公示和审批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一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同一职位(以代码区分)涉及不同用人单位的,聘用时由用人主管部门组织选岗。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聘用制度,首聘期3年,试用期包括在首聘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组织领导
怀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面工作,并对招聘的组织实施进行指导;研究解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对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
五、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县纪委监委部门监督、检查、指导。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六、相关事宜
1、未尽事宜由怀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3、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2-8858003、8858020(怀远县人社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52—2056631(蚌埠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2-8858092(怀远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