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金沙县招聘就业扶贫公益专岗人员1732名公告(2)
六、考察人选
在县人社部门的指导下,县惠农就业劳务有限公司牵头、县直用人单位配合,并由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结合岗位需要自行制定方案组织考察。
七、人员审批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考察结束后按招募计划人数1:1的比例,提出拟招募人选于10月21日上午12:00前送县惠农就业劳务有限公司,由县惠农就业劳务有限公司统一汇总审核后,报县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八、公示
确定为拟招募人员的,在县级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和拟招募人员所在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公告栏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招募对象。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招募条件的取消招募资格。因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相关乡(镇、街道)按程序递补。
九、签订协议
由就业扶贫劳务机构与招募对象签订招募协议或劳务承包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招募协议一年一签。属于全日制用工的岗位,由各乡(镇、街道)分公司与拟招募对象签订招募协议;属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由村(社区)就业扶贫劳务合作社与拟招募对象签订劳务承包协议。
就业扶贫公益专岗属于公益性岗位范畴,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协议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十、培训上岗
新招募人员的岗前培训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可邀请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讲解业务和工作职责。所有招募人员在11月5日前完成岗前培训并上岗。
十一、日常管理
日常管理以用工单位为主,由用工单位按照《金沙县惠农就业劳务有限公司关于规范和加强就业扶贫公益专岗管理的通知》(金惠就通〔2018〕2号)及相关行业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对不认真履职或不服从管理的人员,要及时进行清退,不得发放生活补助。
十二、工作要求
招募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监督。工作人员和招募对象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各有关单位不能私自扩大招募范围和更改招募条件,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金沙县2018年第二批就业扶贫公益专岗招募计划表
附件2:金沙县2018年第二批就业扶贫公益专岗基本情况表
附件3:金沙县2018年就业扶贫公益专岗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