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招聘23人公告
导读:2018年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招聘23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期间(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为了及时补充公益性岗位空岗人员,根据《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武昌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共计4类公益性岗位,23人:
1、劳动监察协管员14人;
2、民政协理员4人;
3、统计协理员4人;
4、安全监管员1人。
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需达到2:1,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招聘条件:
(一)应聘劳动监察协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武昌区户籍,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 (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就业援助的下列人员之一:
①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②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③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④武昌区城市精准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对象);
⑤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2、劳动监察协管员外勤工作较多,需深入企业工作,应具备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并能较好的处理劳动纠纷和接访工作。
3、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敬业爱岗。
4、具有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二)应聘民政协理员、统计协理员、安全监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武昌区户籍,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后出生),未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就业援助的下列人员之一:
①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②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③女性年满40周岁的失业人员;
④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⑤处于失业状态的武昌区城市精准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对象);
⑥处于失业状态的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2、热爱本职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4、具有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现场报名,程序如下: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从2018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期间(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携带身份证、户口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二寸近期免冠彩照4张、《应聘 岗位报名表》(现场提供表格)到武昌区人力资源局1楼服务中心7号窗口报名。报名时,分岗位报名,不得一人重复报名多个岗位,否则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应聘者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聘用等资格。
2、准考证领取。2018年10月17日8:30-17:30到武昌区人力资源局1楼服务中心7号窗口领取准考证。地址: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530号。
四、笔试及面试安排
笔试:
笔试时间、考试地点、考生须知以准考证内容为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在“武昌就业1”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面试:
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的2倍,则按照1:2的原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果报名人数未超过拟招聘计划数的2倍,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在笔试成绩公示中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