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河西区民政局招聘335人公告(2)
六、考试科目与时间
(一)面试
1、面试准考证打印
缴费后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自2018年10月17日9:00起开放面试准考证打印系统。
2、面试安排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主要考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面试时间为2018年10月20日至2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笔试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对应的岗位代码进行排名,并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与进入面试环节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考生可自2018年10月22日12:00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面试成绩、岗位排名及是否进入笔试环节。
笔试内容分为两科次。科目一“综合能力测试和时事政治”(内容包含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资料分析、时事政治等);科目二“社会工作能力和实务”(内容包含社区工作基础知识、实务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每科满分100分,笔试报名费为90元。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科目一成绩×50%+科目二成绩×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
笔试缴费时间:2018年10月22日12:00至10月24日16:00
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10月25日14:00后在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笔试缴费的考生将无法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7日9:00至11:40,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信息。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未能参加笔试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考生可于2018年11月02日9:00登陆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总成绩。
本次笔试科目二参考资料:由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写组著,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的《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和《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由天津市社会工作协会编制的《社区工作法律法规和文件汇编》和《社区工作者应知应会500问》。
(三)综合成绩公布
按照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根据对应的岗位代码分别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名。
2018年11月02日9:00在报名网站公布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情况。
七、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生的岗位排名情况,按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人员名单。若出现因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造成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数多于招聘计划数的情况,则具备优先录用资格者可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考生均不具备或均具备优先录用资格,则一并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及考察由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配合招考单位组织实施,经体检及考察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综合成绩等,公示期为5天。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由河西区民政局统一分配至本区各街道社区工作,对于不服从分配的考生,视为放弃录用资格;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待遇按照天津市有关文件执行。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坚决制止和杜绝各类不正之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监督。本次招聘考试参考资料由天津市社会工作协会(韩江道与九华山路口,电话:88360431)提供。除此之外,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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