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省信阳市事业单位招聘1415名专业人才公告
导读:2018年河南省信阳市事业单位招聘1415名专业人才公告已经发布,网上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9:00至11日17:00,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为更高效快捷地招聘我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依据《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工作方案》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决定通过绿色通道,面向国内外为全市事业单位招聘1415名专业人才。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专业人才1415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要求、资格复审地址、联系电话等详见《信阳市2018年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面向国内外绿色通道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资格复审、考核招聘、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其中:全日制一本本科毕业生是指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正式志愿表中以本科一批志愿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历条件中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岗位中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可以报考,其他单位岗位为现已取得的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的应为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凡是有硕士、博士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的职位,年龄没有注明的,均按博士35周岁以下、硕士30周岁以下放宽。本次招聘涉及的工作年限或服务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9月底,本公告学历、职称条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信阳市及所属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工作的报名和资格初审以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组织校园招聘的也可以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9:00至11日17:00。开始网上报名后,考生可以登陆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y.lss.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必须签署网上诚信承诺书方可报名(特别提醒: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下载打印报名确认登记表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1、登录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y.lss.gov.cn/),认真阅读《信阳市2018年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面向国内外绿色通道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等,了解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
2、在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点击“办事服务”、“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后,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0376-12333。
3、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要及时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对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市直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留存其报名信息,供确认资格复审时备查。
(二)现场报名。
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或市直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到各高校进行校园招聘时,可以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具体参照网上报名和资格复审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现场领取《报名确认登记表》。现场报名的考生不需要参加资格复审。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不需要参加现场报名。
(三)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四)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下一应聘程序的资格。
(五)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招聘信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资格复审
网上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本人于2018年10月12日9:00至17:00到资格复审地点(具体见职位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复审。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暂未发报到证和毕业证的,提供院校就业处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毕业时间证明,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2、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
3、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手续;
4、在职人员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考核招聘的人员,现场发放《报名确认登记表》。《报名确认登记表》应妥善保管,考核招聘、体检时,须持本人《报名确认登记表》和身份证方能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