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大邑县招聘卫计系统人员公告(36人)(4)
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18年11月7日通过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18年11月16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6. 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将于2018年11月30日前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
7. 查分申请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资格复审
1.开考比例为1∶3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开考比例为1∶2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
2.原件校验时间:2018年12月10日
3.原件校验地点:人社局9楼会议室
4.原件校验由大邑县卫计局负责,需提交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彩色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2)1寸免冠近照2张。
(3)《大邑县2018年公开招聘卫计系统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
5.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6.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各岗位笔试折合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并在2018年12月13日进行原件校验。
7.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第二十六条办理,即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并在2018年12月14日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由大邑县纪委监察委、大邑县人社局、大邑县卫计局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