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揭阳市普宁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347人公告(2)
六、体检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若有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体检人选。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同实施,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若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不再递补考察人选。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八、公示
拟聘用对象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拟聘用人选。
九、聘用、待遇及要求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式三份。
受聘人员属我市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受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必须参加专业技术课程培训、进修,并在首轮聘期内取得所在岗位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否则,在首轮聘期满后予以解聘。
受聘人员在所聘单位工作满6年以上(含试用期)方可调动。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承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本公告由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及附件同时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pnrs.gov.cn)、普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www.pnwsj.gov.cn)发布。
附件: 2018年普宁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 2018年普宁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招聘岗位与笔试科目对照表.xls
附件: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