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都江堰市卫计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含支医定招)公告(34人)(5)
(二)原件校验(资格复审)
1.原件校验通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根据面试开考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原件校验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布。
2.原件校验方式:原件校验时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及《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交验应聘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原件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3.原件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依次递补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递补人员名单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进行公布,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比例: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为1∶2,按比例笔试折合成绩最后一名若出现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以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方式报经都江堰市2018年卫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支医定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面试。
4.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四)总成绩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布(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