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都江堰市卫计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含支医定招)公告(34人)(6)
(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都江堰市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依次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和考察。若依次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九、公示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www.djy.gov.cn)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在首次聘用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不得低于三年。
十、咨询及监督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都江堰市纪委驻人社局纪检组(028)87157130
报名资格审查咨询电话: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028)89741026
十一、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和都江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无关,特此提醒。
附件:
2018年都江堰市卫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