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雅安市汉源县公安局公开考调人民警察公告(面向全国公安机关)(5人
(三)有关要求
本次考调不收取报名费。考调人员应准确填写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并确保电话畅通,因考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后续程序,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面试
面试主要对考调者的综合素质、专业技术知识、业务能力等进行测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调名额,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结束后,写出考察报告。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动人选,并向社会进行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考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通过此次考调进入汉源县公安机关的人员,在汉源县公安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此次考调由汉源县公安局纪检督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35-2309715)。
本公告由汉源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汉源县公安局 0835-2309706。
附件:
汉源县公安局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