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山东东营区招聘卫生系统人员简章(120人)(3)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8年11月4日 上午 8:30—10: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招聘计划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计划10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未按要求向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答辩、专业技能测评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其中直接进入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