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泸州市江阳区委宣传部、委组织部考调公告(2人)
导读:2018四川泸州市江阳区委宣传部、委组织部考调2人,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6号江阳区党政大楼11楼1133室,联系人:李丹、黄媛,联系电话:0830-3123726,18383042288、15082066637。报考事业单位岗位考试的笔试分为新闻稿件写作和技能测试(摄影技能、新媒体编辑运营技能)两个方面。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宣传部拟面向全国公开考调1名公务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宣传部公务员岗位1名,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江阳区新闻中心(江阳通讯社)全额拨款事业人员岗位1名。
二、考调范围
面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政治坚定,道德优良,作风务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公务员岗位的,应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公文规范和文字处理,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须是汉语言文学或新闻专业毕业,熟练掌握新闻写作技巧和新闻摄影技能,具有一定的新媒体策划采编能力。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1980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五)报考公务员岗位的,须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2015年10月12日及以前进入公务员队伍),且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须有3年以上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参公人员)工作经历(2015年10月12日及以前进入事业单位或公务员队伍),且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或称职以上。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当地公务员转任、事业人员调出相关要求。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二)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现役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