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省南和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招聘交警协管员公告(30人)(2)
四、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执行我县最低月工资标准1480元(以后按河北省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应调整),绩效工资平均每人每月500元。
聘用人员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满后根据单位需求和本人表现,或续聘或解聘。
五、聘用人员管理
交警协管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同南和县博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县交警大队负责日常管理。博远劳务派遣公司代缴各项社会保险、发放工资,社会保险的个人负担部分由派遣公司从工资中扣除。
六、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实施。
(一)公告
在南和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18年9月29日---10月12日
(二)报名、资格初审、发放《准考证》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3日---15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南和县博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祥和路118号(原西环路移动公司对过);联系电话:15031938828。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填写《南和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警协管员报名登记表》。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父母一方是南和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须持证明信);目前在县交警大队从事协管工作的人员须携带证明信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近期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3张。
(3)报名费100元。
4、2018年10月17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南和县博远劳务派遣公司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相关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3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应变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它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即公布面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