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省南和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招聘交警协管员公告(30人)
导读:2018河北省南和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招聘交警协管员30人,公告时间:2018年9月29日---10月12日,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3日---15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相关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应变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它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即公布面试成绩。体检时间:2018年10月23日。
根据南和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工作需要,报经南和县政府同意,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聘交警协管员30名(其中女7名、男23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委托南和县博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按照“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组织实施招聘。
二、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未就业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2)目前在南和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从事协管工作,非政府开支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社会考生应具备如下条件
1、男性年龄在33周岁以下(即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政治上可靠,热爱交警工作。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等,双眼裸视力在4.9以上;男性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
4、籍贯为南和县或父母一方系南和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
(二)目前在南和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从事协管工作人员不受以上条件限制,但须持南和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开具的证明信报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审)查的,受党政纪处分未满的;
(3)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6)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