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娄烦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37人)(5)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各岗位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体检合格人员由各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3、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考生不得随意放弃,对随意放弃体检和考察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记入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须在娄烦县服务至少5年,服务期限内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五、咨询电话
太原市人社局:0351-4030019
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0351-4227719
监督电话:
太原市人社局:0351-2020906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此次娄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用人单位的岗位要求,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虚报、瞒报有关情况,不弄虚作假,不骗取考试资格,不为“试考”虚假报名,不轻易爽约考前承诺,珍惜信誉,认真对待每一个招聘环节,认真践行每一项招聘要求,以免干扰正常的报名、考试秩序,影响其他考生权益和艰苦边远地区正常补员需求。进入面试及以后环节的考生不得随意放弃考试资格,对进入面试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或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附件: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