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资中县考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人员公告(169人)(6)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考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负责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核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环节。
七、考核
考核由考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县人社部门指导下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考核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弃的,报县人社局同意后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八、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收到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考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由资中县卫计局报经考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核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由资中县卫计局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管理权限报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19年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要求有学位的,应同时获得学位证书)和考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考聘单位报到。未经考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县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的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须与考聘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考聘乡镇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十、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和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保证我县卫计系统公开考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资中县监察委:0832-5602516
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832-5608098
十一、本公告由资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考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资格要求等有关事项请咨询资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咨询电话:0832-5524576。
附件:
2018年资中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