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五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公告(24人)(3)
(4)体检、考察:
①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仍然相同,进行加试,加试办法另订);
②体检工作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③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额时,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5)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县招聘辅警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五河县政府网进行公示一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五河县公安局与本人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含试用期3个月)。
五、管理使用
1、聘用期间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等均由五河县公安局用人单位负责。对试用期满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予以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
2、对违反劳动合同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合同期满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期满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愿意继续担任辅警的可以续签3年劳动合同,不续签劳动合同即为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4、在聘用期间,对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或者相关规章制度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或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在聘用期间产生的劳动争议,依法通过协商或劳动仲裁等方式进行解决。
六、其他
招聘工作由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河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内容由五河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2—2325956 ,0552—5021912 。
附件:
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河县公安局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