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黄山市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补录209人公告(2)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本次考试无考试大纲,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及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11月24日上午,
8:00-9:30《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申论》。
笔试地点:黄山市屯溪区(详见准考证)。
考生进入考场须同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职业能力测试》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在答题纸上指定位置作答。
(三)笔试成绩
考生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审查、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合成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六、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
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工作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两类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对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期3天。
七、聘用上岗
考试、资格审查和体检合格的拟补录人员,公示7天后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由补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八、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等参照《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执行。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高校毕业生本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间,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合同期满后可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续签劳动合同。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此次招聘未尽事宜及相关后续公告,请及时关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eb.huangshan.gov.cn/JA012)。
政策咨询电话: 0559-2355313(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考务咨询电话: 0559-2354480(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0559-2355322(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下载:黄山市2018年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岗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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