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亳州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65人公告(2)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报考市住建委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和三所中职学校岗位的考生考《综合知识一》;报考亳州市纪委监委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岗位的考生考《综合知识二》。
《综合知识一》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和写作等。
《综合知识二》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和写作等。
满分均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11月17日上午9:00—11:00。《综合知识一》或《综合知识二》
笔试地点:设在市政府所在地,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入考场。
(三)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5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依据组通字〔2010〕54号和皖人发〔2008〕44号规定,已服务期满,取得“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证书的考生,于2018年11月8日上午8:00-12:00,到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7房间,联系电话:0558—5132016)申请加分事宜,逾期不再补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工作人员特设岗位计划工作人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由用人单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一)复审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复审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按3:1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二)证件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亳州市2018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从报名系统下载)等材料。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提供学历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办理资格复审,不能提供学历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