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阳泉市郊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45名公告(2)
6、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入围人选。笔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全部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入围人选。
复审时,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历证书、报到证、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或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需在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2010年及以后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的县级人社部门审核盖章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以及本人《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退伍证和当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应注明入伍、退伍及档案存放情况等)。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复审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开始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入围资格,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的发布招聘信息、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组织体检、公示和培训等项工作,由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1、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两种形式,笔试、面试满分各100分。
2、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科目分为:
公共类:《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医学类:《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类:《公共基础知识》和《护理基础知识》
教师类:《学科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全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成绩计算办法
公共类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6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40%
医学类笔试成绩=《医学基础知识》成绩×6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
护理类笔试成绩=《护理基础知识》成绩×6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
教师类笔试成绩=《学科知识》成绩×60%+《教育综合知识》×40%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11月25日
上午:9:00—11: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医学基础知识》、《护理基础知识》、《学科知识》
下午:14:30—16:30《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综合知识》
考生按照规定的笔试时间和准考证上的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面试
(1)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对象为护理类的,面试采用实践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看其实际操作能力的规范性和熟练程度,考察其对护理基础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对象为公共类和医学类的,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对象为教师类的,面试采用讲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讲课内容:所报学科教材(根据指定教材定课题,提前60分钟备课);讲课10分钟,答辩5分钟,共15分钟。
(2)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从考官给出的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对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按各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公共类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确定;医学(护理)类的按医学(护理)基础知识成绩确定;教师类的按学科知识成绩确定;如以上成绩仍相同,由面试组织单位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四)聘用办法
1、对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岗位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论不合格而需要复检的,须在另一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组织复检,遇有疑难问题需要进行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确保体检客观公正。体检结论确实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方案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区人社局核准后,由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被考察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人事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社考试专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并督促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同时,委托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聘用合同书进行鉴证。对有举报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查无实据的不影响本人的聘用,举报属实并影响到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对新聘用人员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一定时间的岗前培训。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岗定级手续且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待遇
新聘用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编制内管理,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纪律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纪律,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招聘,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公开招聘规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电话为0353-5053335、5696823
六、其它
其它补充规定,由区公开招聘领导组届时制定公布。
本公告由阳泉市郊区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3—5698313、5698300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考试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报名成功后,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
点击下载:
1.2018年度阳泉市郊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名称表.xls
2.2018年度阳泉市郊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减免考务费用审批表.doc
阳泉市郊区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