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太原晋源区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司法警察协警公告(10人)
导读:2018山西太原晋源区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司法警察协警10人,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10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报名地点:山西众瑞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杏花岭区肖墙路9号御花园金悦酒店写字楼12层)。面试由山西众瑞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察内容包括仪容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能力等。
根据工作需要,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委托山西众瑞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招聘5名书记员和5名司法警察协警,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积极进取、勇于奉献、服从组织安排、爱岗敬业,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3、报考书记员的考生要求年龄在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5日至1996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报考司法警察协警的考生要求年龄在22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5日至1996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
4、热爱法律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且具备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专业条件
1、书记员(5名,男女不限)
(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一名书记员要求计算机及相关专业,从事办案系统网络管理);
(2)熟悉公文写作,具备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各类办公软件,具备与书记员岗位匹配的听打录入能力,一般应达到100字/分钟以上;
(3)有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法学专业、计算机专业优先录用。
2、司法警察协警(5名,4名男性,1名女性)
(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与司法警察协警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警察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毕业,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在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协警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由工作单位开具相关工作资历和现实表现的证明),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