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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毕节市委宣传部遴选跟班培养人员公告(16人)(2)

2018-10-23 16:44  |  毕节市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4.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5.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

  6.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的);

  7.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8.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0.具有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限制性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规违法,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的;

  3.因违纪违规违法受过处分的;

  4.干部个人档案有多处涂改或关键资料缺失,“三龄两历一身份”难于认定,涉嫌档案造假的;

  5.被列入过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任期制干部,任期未满的;

  7.试用期干部,在试用期的;

  8.新录(聘)用人员未满规定服务年限、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录(聘)用时有其他限制性规定且未达到解除条件的;

  9.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解密期的;

  10.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1年的;

  11.本市深度贫困县、极贫乡(镇)、下辖有深度贫困村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

  12.省级及以上垂直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13.本市市、县、乡三级驻村工作队员和第一书记;

  14.截至到报名之日,与市委宣传部在职干部职工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程序步骤

  (一)发布公告

  2018年10月22日至26日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试验区网等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亲自前往报名,如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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