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毕节市委宣传部遴选跟班培养人员公告(16人)(5)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情况,确定拟跟班培养人选后,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试验区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反映问题不属实或者反映问题属实但不影响跟班培养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资格,不再递补。
(八)培养考核
培养方式为跟班实践锻炼,时间为6个月,主要培养跟班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跟班培养期间实行考核制,跟班培养结束后,对表现良好、能胜任工作,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拟选调到市委宣传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不能胜任工作或经考察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涉及国家机构改革等重大政策决定性事项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组织领导
遴选工作在市委宣传部领导下进行,成立市委宣传部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工作,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把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贯穿遴选工作始终,做好有关信息发布、结果公布、公示等重点环节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决做好遴选过程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违纪违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把关,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对于提供虚假证明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本《简章》解释权属中共毕节市委宣传部考调工作领导小组。
(四)本次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毕节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研究确定,并由毕节市委宣传部干部科另行通知。在考调过程中,各项考调信息(如减少或取消职位考调计划数、面试公告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试验区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考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联系电话:
0857—8226992(毕节市委宣传部干部科)
监督电话:
0857-8339322(毕节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附件:
中共毕节市委宣传部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