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聊城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中高级岗位备案制人员简章(84人)
导读:2018山东聊城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中高级岗位备案制人员84人,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1日-2018年11月2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www.lcwjw.gov.cn/)、聊城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lcfybjy.com/)及聊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lcks.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635—8437265,报名咨询电话:0635—5059969。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文件精神,医院结合空缺情况及缺乏骨干力量的现实需要,经研究,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高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应聘中级岗位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在中级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8周岁);应聘高级岗位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在高级岗位上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可适当放宽至55周岁)。
(五)应聘人员应符合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临床经验及技能,并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相关工作经历。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法进行,将能体现个人基本信息、学历信息、工作经历信息的个人简历发至医院邮箱lcfygkzp@163.com。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1日-2018年11月2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