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省合肥市面向高校招聘222人公告(2)
五、笔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
《职业能力测试》、《申论》满分均为100分。《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按5:5合成后总分100分(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笔试时间:2018年11月24日上午
8:00~9:30 《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 《 申论》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后,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审查、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12月6日16:00前,报考人员可登陆合肥市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本次考试无考试大纲,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及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
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工作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对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聘用上岗
考试、资格审查和体检合格的拟补录人员,公示7天后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由补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八、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合人社秘〔2015〕179号)执行,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2倍的标准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 0551-63536164(市人社局就业处)
考务咨询电话: 0551-62615147(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0551-63536170(市人社局机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