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招聘7人公告(2)
六、考核和体检
(一)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劳光村中店42号
交通线路:乘15、22、75、77、85、312、329路公交车至福建省建筑学校站点下
邮编:350007
联系电话:0591-83741210
联系人:陈老师(13705037505)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和我校共同组织实施。教育纪工委(驻厅纪检组)、教育厅人事处、学院监审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教育纪工委(驻厅纪检组))、0591-87091212(教育厅人事处)、0591-83741907(校监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