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省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12名小学教师公告(2)
4.报名要求: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时须提交《湘潭经开区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小学教师报名表》,并交验以下证件复印件一份: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必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非必要);④普通话等级证书;⑤近期一寸彩色照片3张;⑥有工作单位的必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并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5.领取准考证。考生在2018年11月9日9:00-17:00在报名地点领取。考生笔试准考证是笔试、面试、体检环节必备证件,考生须妥善保管,切勿遗失。
(二)笔试
笔试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两项分别计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涵盖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课程改革相关内容等,专业知识考试科目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时量:12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两证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在湘潭经开区网站公布。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集中进行。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现场资格审查须交验以下证件原件: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④普通话等级证书;⑤笔试准考证。
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因报考人员放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规定的比例的,依次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 ,经领导小组研究,报市人社局同意后,核减招聘计划,适当降低面试比例。核减招聘岗位后只招1人且有考生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见湘潭经开区网站相关公告)。
(四)面试
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满分为100分。
面试方式:根据所报学科按抽签顺序上微型课(试教)一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见湘潭经开区网站相关公告)。
(五)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六)体检
按综合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1:1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复核时如资料不符,或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形者均属资格复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环节递补同一岗位最多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经开区网站和湘潭人事考试网站公示,公示期七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1.此次招聘的教师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实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2.工资福利待遇与本区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一致。
七、其它
咨询电话:经开区文教卫计局:0731-52379341
附件:1-3
1.招聘计划与岗位数.xlsx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3.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xlsx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教卫计局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