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运城永济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121人公告(2)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一堂课考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60分为合格线。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笔试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承担。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①报考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相应学段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②报考医疗卫生岗位(会计岗位除外)的考试内容分别为:临床医学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疾病控制、检验、卫生计生监督、妇产科、五官科、内科、外科、麻醉科岗位);影像医学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放射科、超声岗位);康复治疗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康复岗位);护理基础知识、《护士条例》(护理岗位)。
③报考其他岗位(含医疗卫生会计岗位)的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告,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有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如比例不达3倍的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①教师岗位采取讲课的方式面试。面试使用普通高中、小学现行教材。高中教师的内容分别为: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高二语文必修五(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高二数学必修2(人民教育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高二英语必修第五册(外国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高二地理必修3(人民教育出版社);小学教师的内容分别为:五年级语文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五年级数学上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五年级英语上册(上海教育出版社)。
②医疗卫生岗位(会计岗位除外)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内容为: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医学专业水平等能力。
③其他岗位(含医疗卫生会计岗位)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内容为: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协调组织、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能力。其中永济市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类)岗位,根据播音主持类的特点,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面试放在统一笔试时间之前,具体时间另行公告,笔试与统一笔试同步进行。面试采取技能测试方式,面试内容为: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仪表气质、普通话水平(音准、音质、音色、语气、语速、语感)、上镜形象、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能力。面试后,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进入笔试,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笔试。
面试考官全部由外地市考官担任。面试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合格线为60分。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因 面试 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替补。
综合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再加试笔试,以加试笔试成绩排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有效数字。拟聘人员的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
各岗位综合成绩核准后,向社会公告综合成绩及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四)体检
体检由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教师岗位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要求》执行,其他岗位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体检结束后,向社会公示体检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由本人在得知体检结果后三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考察的同时并对资格进行复审。考察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并对考察对象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资格证等相关资料和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 资格 复审。对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群众举报的拟聘用人员,依照相关规定,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七)招聘岗位使用要求
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所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乡镇卫生机构所招聘的工作人员,须在招聘岗位服务五年。
所有单位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需签定5年服务期以上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出本市,也不允许报考本市外招聘考试。已被聘用的人员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 、其它事项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59-8033046(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0359-8026380(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0359-8022064(市教育局)
0359-8026073(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359-8022533(市统计局)
0359-8023294(市文物局)
0359-8801680(市林业局)
0359-8022050(市交通运输局)
0359-8085288(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13327483858(经济技术开发区)
0359-8032471(市广播电视台)
0359-8032179(市农业委员会)
0359-802322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9-8011630(市财政局)
0359-8893588(市档案局)
0359-8022177(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0359-8021583(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考生对所报岗位条件不清楚的,可向相应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监督电话:0359-802322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9-6337003(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实施方案》由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永济市2018年度公开招聘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永济市2018年度公开招聘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