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司法局招聘11人公告(2)
五、考试时间及招聘程序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方式,按报名岗位分别录用,每个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至少要达到1:2,一人只能报一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最后一名拟聘人选出现相同笔试分数的,加试一场笔试,由笔试分数高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聘用前有考核不合格或有弃权的考生,按照未录用考生划线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否则,自行负责。
笔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工作待遇
空缺在职社工离岗后,被聘用的专职社工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与县司法局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待遇。
聘用期内因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辞职而空缺的社工职位,按照未录用考生划线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有关事项
(一)专职社工招聘工作由县司法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笔试考场由县司法局联系确定。
(三)专职社工应服从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本公告由闽侯县司法局负责解释。招聘公告在闽侯政务网(www.minhou.gov.cn)、闽侯普法网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