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司法局招聘24人公告
导读:2018年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司法局招聘24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华图在线小编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加强我县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根据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指南》精神,申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工作者,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24名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
二、招考范围、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户籍在河南省新乡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户籍在河南省原阳县,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士兵,符合报考条件的。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者,户籍在河南省原阳县,工作年限三年以上,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社区矫正志愿者工作职责
(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工作职责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主要工作职责是:
1、协助司法所办理社区服刑人员接收手续;
2、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基础性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3、为社区服刑人员制定矫正方案,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性劳动,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犯罪心理矫正等;
4、协调有关部门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指导和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遇到的有关问题;
5、遵守社区矫正工作纪律,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工作秘密;
6、完成司法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服务期限
1、公开招聘的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作待遇,按照社会保险制度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实现应保尽保,保障其合法权益,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行规范管理。社区矫正专制社会工作者一经录用,试用期1年,参加社区矫正社会服务不少于3年
2、辞退与解聘。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辞退;社工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社工考取其他职务放弃社区矫正工作的,合同自行终止。
四、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技能和学历;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与其他单位签订有人事、用工合同,尚未解除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原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报名电话:7275288,联系人:薛献军(13598688328)。
(三)报名办法
1、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报名地点报名;退役士兵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报名地点报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律服务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报名地点报名。
2、报名时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同时提交同版电子照片),提交由本人填写的《原阳县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工作者报名表》1份。
3、报考时按报考流程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准考证领取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8年 月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原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