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长沙县招聘(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人公告(3)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选调)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二、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县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岗位考察分为业务能力考察和综合考察两部分。业务能力考察由县卫计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在各招聘单位进行,时间为5天。业务能力考察结束后,择优确定入围综合考察人员。
3、考察(综合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4、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导致该招聘(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选调)全过程。在公开招聘(选调)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6、若考察对象经考察后仍无合适人选,则该岗位可空缺。
十三、人员确定及公示
1、体检、考察结束后,合格人员即为拟录用(选调)人员。
2、拟录用(选调)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拟选调人员按组织程序和相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3、对录用(选调)后放弃的人员,录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考试。
4、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所有录用的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编内人员还须签订最低五年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协议。
5、招聘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继续聘用。
6、招聘(选调)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或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十四、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选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用人单位配合,县纪委、县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31-84012118、0731-84091326(仅限上班时间)
十五、其他
1、技术支持
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咨询电话:0731-84062928(仅限上班时间)
2、报考咨询
(1)长沙县人社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731-84011089、84024416,传真号码:0731-84024416(仅限上班时间)。
(2)各招考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2《各招考单位联系方式表》。
3、特别提醒
(1)招考任何环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要求的资料,均视作放弃。
(2)招考各环节中有关招考事宜的通知,均以长沙星沙人才网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长沙星沙人才网,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4、本简章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1、长沙县2018年11月公开考试招聘(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及卫计系统工作人员岗位表
2、各招考单位联系方式表
3、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