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定向招聘贫困大学生公告(319人)(3)
4.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招聘行社组织实施,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同一招聘行社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复审人员名单在贵州农信官网公布。
(2)取得复审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时使用的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3)经审核发现应聘人员不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该职位空缺复审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行社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招聘职位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比例要求的,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必须书面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
5.面试及综合成绩折算。面试在招聘行社所在地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确定为面试人员,应聘人员可在面试前2天登录贵州农信官网查询打印《面试通知书》。
放弃面试的,该职位空缺面试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对象须先进行资格复审。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成绩统计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录贵州农信官网查询本人综合成绩。
6.体检。体检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某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环节。对取得体检资格的考生,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体检由各招聘行社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体检对象在三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明确是否合格,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内不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不能得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以及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对故意隐瞒患有精神疾病或其他不宜到农信社工作疾病的,参加工作后发现的,作辞退处理。
7.考察。体检结束后,由各招聘行社组织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招聘单位员工录用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及时到岗工作,以及招聘行社认为存在其他问题不宜到农信社工作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