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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西省晋中市公安局招聘公告(11人)(3)

2018-11-02 17:06  |  晋中市鸿瑞人力资源有限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79号)和《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

  体能测评项目及顺序依次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应聘人员必须参加体能测评的全部项目,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放弃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体能测试时间:11月13日上午8点开始,地点: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榆次区大学城文华街309号)。

  3、 面试

  面试参照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时间:11月14日上午8点开始,地点:晋中市人民警察训练管理局(榆次区龙湖大街819号)。

  4、成绩汇总

  汇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值均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聘用的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由公司统一安排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以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为准。

  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体检结束后,如体检合格人员不达招聘职位计划数,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1、考察对象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职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11名录用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

  主要包括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情况;其他需要政审的内容。考察期间将继续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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